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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灵深瞳(6882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DeepGlintDeepGlint(SH:688207)2025-09-10 09:31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 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 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