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6882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 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 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对 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 的其他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