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68820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北 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灵深瞳"、"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245,205 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9.4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622.31 万元,扣除不含税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 用 12,783.5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69,838.75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