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 - 东阳光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五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人,实 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合资公司用于收购秦淮数据中国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行业地位、客户资源优 势等看好,通过参股投资的方式快速切入数据中心领域,有利于完善公司在数据 中心领域产业布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