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林物流(603117) -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运 作,充分发挥股东会的作用,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