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林物流(603117) -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万林现代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事务的主要负责人。证券事务 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具体工作。 第三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 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 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