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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000722) - 湖南发展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 关 于 湖 南 能源集团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九月 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 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 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