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普生物(300639)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凯普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如下的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 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 :(0755) 88265537 电子邮件(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