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迈仕(30100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 第二章 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