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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CDMSCDMS(SZ:301007)2025-09-10 12:02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息 披露原则,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未公开重大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前款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 息时,必须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 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