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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CDMSCDMS(SZ:301007)2025-09-10 12:02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 差异等情形。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 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对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 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