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迈仕(301007)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资金往来,防止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其他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 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