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迈仕(30100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 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大连德迈 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 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 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原则上不对除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确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