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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CDMSCDMS(SZ:301007)2025-09-10 12:02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薪酬(总薪酬)是指公司为员工所付出的所有价值 和认同,包括直接的货币薪酬(工资、奖金、补贴、现金奖励认同、费用支付)、 非直接货币薪酬(社保福利、健康医疗福利、临时津贴、非现金认同、个人职业 培训等)以及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