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海(30137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和《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应当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 审计工作。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延迟、内容存在 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