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海(3013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内幕信息泄露,以及避免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 参股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涉及对外报道、传送的各 式文件或载体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