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海(3013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经营、管 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和《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五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设董事 长一人,不设副董事长。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董事会日常工作。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日常事务 的总负责人。 第七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1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中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