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002902)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9 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电话:(86)755-83025555;传真:(86)755-83025068,83025058 邮编:518048;网址:huashanglawyer.com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刘丽萍律师、李英杰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