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股份回购制度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规范公司股份回购行为,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 "《回购股份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 制度: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司在前两款规定情形外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回购股 份指引》及本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并严格履行相应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