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思(688581) - 安杰思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 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外,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 投票方式。 第三条 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行使投票表决权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列投票平台: 第五条 如发生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且公司董事会不予配合的 情形,股东会召集人可以比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第六条 本公司可以与上交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 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相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