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特科技(300176)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 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业务。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并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 1 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付)款的谨慎 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实际需求总额。同时,针对发生 的外币融资,公司参照上述原则,合理安排外汇套期保值的额度、品种和时间, 以保障外汇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账户,不得使 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套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