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特科技(3001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9月)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