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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特科技(30017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的决 策与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保 障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 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 产作价出资,依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经济行为。 (一)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 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二)公司总裁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 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1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 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