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特科技(300176) - 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9月)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 为鼓励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尽职 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确保企业健康运营,根据责、权、 利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客观反映公司董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激 励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各项 职责,公司给董事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 第三条 公司董事津贴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及外部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参加会议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公司实报实销,计入公 司成本。 第九条、公司董事在任职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循勤勉诚信的原则,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不得损害公 司利益和违反《公司章程》及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董事会和其他应出席的有关会 议,努力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条 任期内,董事正常原因辞职或非本人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