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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博科技(60365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 章以及《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 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本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参 股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