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博科技(6036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第一条 为完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规范总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 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 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设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除总经理外,其余各职位通称为公司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产生。 第七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八条 由总经理决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具体职责,以公司文件 形式予以明确。 1 第三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总经 理在执行业务范围内,是公司行政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