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博科技(603655)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与投 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 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九条 当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 会应及时增补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