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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博科技(603655)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工作 程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本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的行为。 第二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 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 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应当遵守 法律法规、本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 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前款除公司以外的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 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