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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瓷股份(0012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09)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有关会议,查 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 识; (三)具有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