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301469)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编号:TCYJS2025H1541 致: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达新材"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 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