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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002845) - 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TXDTXD(SZ:002845)2025-09-11 11:15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38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50044-00002 号 致: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北京德恒(深圳)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罗元清律师、林培伟律师(以 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同兴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