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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股份(300648) - 关于星云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5]60116 号 致: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5]0116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