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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工(30104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鹰重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GEMACGEMAC(SZ:301048)2025-09-11 11:0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予以 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以上。 法律意见书 致: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