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301270)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章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汉仪创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期 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 可以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是上 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用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 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 易。 第三条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