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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仪股份(30127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 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汉 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 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 提议召开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