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3012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设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 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拟聘任该人士的 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2 (三)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 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五)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