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30127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因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 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 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 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