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能健康(300272)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开能健康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 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