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迈股份(6880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 制度中提及"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布信息,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具体承担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为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