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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迈股份(6880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HoymilesHoymiles(SH:688032)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禾迈 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只在三家境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