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300849) -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锦盛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阮荣涛、阮棋江、刘振毅、黄芬、段刘滨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95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阮荣涛、阮棋江、刘振毅、黄芬、段刘滨: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 在以下问题: 一是募集资金未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投资项目区分使用;二是混同管理 实控人控制的企业;三是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 项,且未在定期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 第二条、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 三条、第四十一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六 十八条,《上市公司监管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