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600693) - 东百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天衡福顾字第 0004 号-002 号 本所律师进行上述核查验证,已经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并以该等保证作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和依据: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关于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相关公告文件、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 司章程》)及口头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均与原 始件一致、副本均与正本一致,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上的签名与印章均是真实有效 的;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已向本所律师披露 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全部事实情况,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仅 对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