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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SDFSDF(SH:605006)2025-09-12 10:02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 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 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全体 委员推举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召 集和主持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 1 — (三)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四)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