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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霸传感(3007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senbasenba(SZ:300701)2025-09-12 10:17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 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 (二)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 内; 第一条 为有效管理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森霸传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