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30070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