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3007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 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森霸传 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 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