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3007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参股公司 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森霸传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