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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30041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JINDUNJINDUN(SZ:300411)2025-09-12 10:0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和《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 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 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