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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DaqianDaqian(SH:603955)2025-09-12 10:3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 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