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 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 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协调部门, 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安排年报工作沟通 会议的组织、记录、档案保管和日常联络,并为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资 料和条件;审计部及财务部为牵头部门,负责向审计委员会、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 供沟通会议所需生产经营信息 ...